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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:四项举措支持干部担当作为

来源: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2019-09-29 11:12:25 浏览:

 “没想到纪委会公开替我正名,没想到组织这么关心我,没想到我的清白还在那么大的范围得以澄清,组织这样为我减轻负担,替我撑腰壮胆,以后干工作就再也不会瞻前顾后了......”近日,枣阳市车河管理区干部孙永国在澄清正名会上的连续三个“没想到”,让在场的党员干部无不感同身受。

  这是襄阳市委、市纪委监委为实干者鼓劲,为干事者撑腰的一个缩影。

  近年来,襄阳市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,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,为实干者鼓劲,为干事者撑腰,实现被动接受任务抓落实向主动担当作为促发展提升。

  规范实施容错纠错。出台《襄阳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》,明确10种予以容错、4种不能容错和予以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实行“5个不受影响”等具体内容,进一步理顺申请受理、容错认定等环节工作程序,为规范实施容错纠错提供制度保障。2017年以来,结合市委“担当年”活动,主动为178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,营造出支持改革、鼓励担当、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。

  为受到诬告干部澄清正名。树立“为诬告同志澄清正名也是政绩”的观念,完善信访举报件查否反馈机制,对查否结论采取当面反馈或书面说明的形式告知被诬告人,同时综合采取召开党组会、党支部会、干部职工大会,以及通过党务政务公开、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公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,为受诬告、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、消除影响。强化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思想关怀和动态考察,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、消除顾虑。2018年,全市为6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。

  严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。结合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,通过“群众举报、线索起底、案件倒查”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,并建立直查快办工作机制,重点查处在联系群众、服务群众和履职尽责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,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,倒逼党员干部担当尽责。2017年以来,全市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254件,处理1089人,释放出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。

  完善信任激励机制。坚持严管与信任相统一,充分运用好谈话函询、予以了结两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,展现组织信任。近年来,对50余个市管干部谈话函询后发现反映不实,采信本人陈述,并书面反馈本人。督促干部将接受组织函询的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或说明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激励踏实肯干、埋头苦干的干部。

  “通过规范实施容错纠错、对诬告干部澄清正名、严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、完善信任激励机制等措施多管齐下,支持干部担当作为,大力营造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浓厚氛围。”襄阳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委主任吕义斌表示。(周豪)